电话:027-8785920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管理百科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武经信 时间:2022-07-11 作者:武汉免费求职招聘网-武汉人才网【武职】 浏览量:

一、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

1. 奖励标准:对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2. 支持条件: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工业企业。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项目

1. 奖励标准:对武汉市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市级财政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支持条件: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信厅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项目

1. 奖励标准: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同一基地如当年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创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奖励资金支持,或当年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国家、省、市级示范基地奖励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按最高额度支持)。

2. 支持条件: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分别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信厅认定,在认定的下一年度给予奖励。市级示范基地的认定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0]1号)组织实施,在认定当年给予奖励。

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奖励资金项目

1. 奖励标准:对“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武汉赛区获奖的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奖励。

2. 支持条件: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武汉赛区参赛,并在决赛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企业(项目)。

五、企业培训服务项目

1.政府购买服务类: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培训活动承接主体,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益类培训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情况,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拨付项目资金。

2.企业补贴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信厅要求,组织我市企业参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对参与培训的本市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学费补贴。

六、武汉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奖励资金项目

1.奖励标准:对总部在我市注册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入选当年均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围的制造业企业,当年奖励标准提高至200万元。

2.支持条件:当年度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认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且总部在武汉市注册的民营企业。

七、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项目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0]2号)执行。

八、武汉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项目

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0]3号)执行。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易企创集团 鄂ICP备2021019740号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5574号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19号金鑫国际B座8楼 EMAIL:客服微信:281911893

人力资源证: 420118C21158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