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7-8785920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 一次性补贴5000元- --毕业5年内都有机会领取

来源:武汉免费求职招聘网-武汉人才网【武职】 时间:2022-06-27 作者:武汉免费求职招聘网-武汉人才网【武职】 浏览量:


image.png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报对象及条件: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申报对象及条件: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那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初创组织批准成立证明复印件;

2.初创组织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的学历证书。如为国(镜)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武汉市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四、工作流程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由初创组织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1.申请时限。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初创组织法人毕业五年内提出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应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审核及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资金拨付。区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对象银行账户。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下一篇: 八大举措稳就业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易企创集团 鄂ICP备2021019740号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5574号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19号金鑫国际B座8楼 EMAIL:客服微信:281911893

人力资源证: 420118C21158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