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解决我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居住需求,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武政规[2020]3号)和《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武房规[2022]8号)规定,在调查核实我区配建公租房可配租房源的基础上,按照配建公租房配租方案,现将配租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配租房源情况
我区配建公租房项目悦达新天地和港东名居二期可配租房源共计50套。
其中,悦达新天地由武汉雨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青山区109街坊工业三路与友谊大道交汇路口,公租房可配租房源28套,其中40-50平方米户型20套,50-60平方米户型4套,60-70平方米户型4套,租金标准为1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2.1元/㎡·月,由武汉市长江现代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洪山区港东名居二期(B区)由武汉绿景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青山区罗家港东园林路79号,公租房可配租房源22套,其中50-60平方米户型1套,60-70平方米户型20套,70平方米以上户型1套,租金标准为1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1.44元/㎡·月,由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二、配租登记范围
持有青山区核发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实物配租轮候家庭(主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配租方式
经资格复核,参加登记后的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持证家庭,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依照“属地优先,剩余调剂;自主登记,分批摇号;依次选房,有序进出”的原则配租。
四、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周一到周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五、登记地点
登记范围内的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持证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登记的保障家庭应积极配合保障资格复核工作,未通过保障资格复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登记摇号选房。
2.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登记期限内到登记地点参加登记。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
3.登记时间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户籍所在地社区。
4.登记完毕后,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青山区政府政务网、武汉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7日。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后,根据房源情况和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
5.登记范围内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故不参加登记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配租。
6.保障家庭入住后实行动态监管,须按要求配合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腾退房屋。
7.正式选房前,组织开展项目“开放日”活动。“开放日”和选房的时间另行公告,详见青山区政府政务网、武汉市房管局政务网。
详情请登陆: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www.whfg.gov.cn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www.qingshan.gov.cn
特此公告
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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